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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羁押智能管控平台脱颖而出、顺利“出道”

2022-09-29 10:16:28 小粽子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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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均开展积极探索。四川众合悦盛科技有限公司在2021年就开始协助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着手非羁押措施系统的建设设计。通过敏捷驻场研发模式,快速成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非羁押智能管控平台。


非羁押智能管控平台

★适用业务

刑事诉讼非羁押强制措施对象。

★核心技术

根据检察业务特定人群监管工作特点,通过先进的移动位置服务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和电子地图技术,创新研发数字化、智能化、可视化的检察智能监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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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APP)                            (嫌疑人小程序)

★应用原理

通过为非羁押人员进行手机APP监管或佩戴防拆、防水、低耗能的电子手环等方式实现“大数据+云监管”,利用人脸识别及北斗定位技术实现嫌疑人的精准定位。办案人员通过“非羁智能管家”APP即可完成对管控人员信息录入、外出审批、轨迹查询、即时通讯等操作,限制嫌疑人的行为,纠正其社会活动范围,实现从“人防”到“技防”的新提升。

★可视化云屏

将非羁押数据进行图表化展示,可清晰观察非羁押对象的活动轨迹及活动数据,并支持全地区总览方式展示本地区非羁押数据状态、形势分析图与数据分析报表。提供可视化异常警告信息,第一时间查看非羁押脱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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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化监管模式

针对案件较轻且较容易管控嫌疑人,可只采用“手机APP(或微信小程序)”方式进行管控;针对案件较轻且不方便使用手机或需要实时管控的嫌疑人,可采用“电子手环”方式进行管控;针对重点管控的嫌疑人,可采用“手机APP(或小程序)+电子手环”方式进行综合管控。

★应用成效

非羁押智能管控平台在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及各基层院的实际应用中,让检察官更能放下思想包袱,对依法作出不捕、变更强制措施等决定把握更加有信心,推动提高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的司法办案质效。该系统自上线以来,已对514起案件、704人实施了管控措施,涵盖销售伪劣产品、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不同类型案件,批捕率和诉前羁押率均有明显下降。


严格依法适用逮捕羁押措施,对符合非羁押条件的涉企案件相关人员采用非羁押智能管控,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办理的一起挪用资金案中,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账户资金交由他人使用,被逮捕后积极退赔赃款,同时考虑到企业经营需求,对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由逮捕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并佩戴电子手环和安装手机管控APP。这一监管方式,有利于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监管效率。

对非羁押人员实行智能管控,有利于缓解对抗情绪,减少社会矛盾。在办理的一起盗窃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伙同他人盗窃所在建筑工地的11捆钢筋并变卖,被发现后将钢筋买回并送还,有积极退赃的悔罪表现。办案检察官在经过综合评估后,报经本院分管检察长同意后,决定依法采用非羁押人员智能管控系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管。这一监管方式,在确保诉讼活动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下,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李某某与工作单位的对立情绪。


作为四川省检察机关非羁押人员智能管控的首个试点单位,泸州市检察机关在取得试点成功之后没有停止脚步,仍在继续完善并升级该系统。经过众合悦盛的技术支持与泸州市检察机关的完美配合现已经完成非羁押人员智能管控系统的“前延后展”,即向前延伸至公安,向后流转至法院,形成了一个公、检、法可共用且数据共享互联的闭环。